Wolf Brother-Chronicles of Ancient Darkness


很簡單可愛的一本小書。

常在圖書館的架上看到它。 美麗的紅土封面包著透明的厚書套顯得特別乾淨, 在滿架磨損泛黃的書堆中很是一枝獨秀。 照面過那麼多次, 卻因為副標題那幾個小字總讓我沒想把它取下來翻翻。 這"遠古幽暗"總讓我想到黑暗魔法, 滿地奔跑的野獸跟長相詭異的史前怪獸。 我對打打殺殺的奇幻作品不是那麼有興趣, 對動物更是能避之就避之, 就這樣無緣至今。

後來還是借了回來, 想說帶著在墨西哥時看。 旅行時帶小說最容易打發時間了。 不過後來沒帶這本書。

儘管把它從書架上帶回來很困難, 一翻開來閱讀, 進入故事倒是一點也不困難。 十二歲的托瑞克跟爸爸相依為命, 他們不僅不跟族人一起生活, 還刻意避開人群, 單獨在森林中過活。 故事一開始, 被邪靈附身的熊猛烈攻擊托瑞克的爹。 臨終之前, 托瑞克爹要托瑞克發誓往北方去, 在天上的紅眼(不知是不是天蠍那一顆美麗紅星)昇到夜空的最高點之前找到世界靈棲身的聖山。 父親說托瑞克的守護者會找到他, 幫他找到往聖山的路。

為什麼? 怎麼找? 父親原以為未來的路還漫長, 有時間再慢慢說, 但突然之間一切就來不及了。 小男孩必須單獨踏上危險的旅途, 達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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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w問說德國作者的群好看嗎。 咖啡貓說"還算精采啦,像看好萊塢災難動作片"。 我說"群還不錯看啦..。 只是我看了很久很久說...。 不太喜歡它像電影一樣分鏡多線並行看到我都花了。 不過應該是拍成電影場面會很壯觀的那種"。

嗯, 上下兩本加起來快九百頁, 捧著看到手都廢了, 有多少個夜看它看到睡著, 就這樣兩句話做結, 哈哈。

話說某天爬完山之後要找地方吃飯, 看到新開幕的鹿港小鎮又喜又疑, 喜的是有新餐廳可試, 疑的是新開張的店怎麼沒有嘗鮮的大排長龍。 進來一看才知道是舊瓶新裝的阿宗麵線, 除了店名換了, 一切如昔啊。 我不愛阿宗(為此還跟山友吵過幾次), 不過既來之則安之, 點了個鹹酥雞(還意外地蠻好吃的), 我就繼續沉浸在正準備引起驚濤駭浪的甲烷水合物當中。 鄰桌的男子突然按捺不住似地堆滿笑容跟我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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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最後的貴族"有種不能動的感覺(哎, 看到好看的書除了一個好字啥也說不出來)。 沉寂了一早上, 在炙熱午陽下的院子揮汗做了半天農, 調整灑水系統淋了半身濕, 才有了些舒展。 到圖書館借回兩本應該可以不用頭腦的偵探懸疑小說, 擱在腳邊又到網路上來去晃盪, 心裡有點實又有點空。 站到書櫃前盯著那一格買了好久卻始終沒看的書, 取了三本薄的。 這時候需要一些很簡單很簡單的。

可這書也态簡單。 一頁一首詩, 三行半頁不等。 閱畢, 同時啟程的晚餐還沒回到家。 簡媜實在不該寫詩, 我邊看邊悵然。 或許這樣印書成本便宜, 可是不該不該。 她一貫美麗的文字不在詩裡, 又為了言簡意賅而意境不到。 尤其輯二:一念繫三千世界。 文不文, 詩不詩, 得自前朝的陳腐詞彙太多, 不白不文不今不古。 輯三:流水線索則感覺像精簡版的十句話, 要說人生智慧則覺得缺了點餘韻。

於是反倒覺得輯一的詩還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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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懶人水草有一天聽到灣區有外送便當的服務, 便眼巴巴地做起再也不用入廚下的美夢。等呀等, 拿到餐廳電話住址的那個週末就碰碰碰地跑去查看。

很小的一個店面, 只有幾張桌子而已。看來主要是做To-Go或外送的生意。本來想先訂個一個禮拜的份量吃看看, 可是老闆娘很會做生意, 在她舌燦蓮花的鼓吹下, 這家餐廳的食物究竟好不好吃, 吃來合不合味口都還不知道的情況下, 水草跟山友經過一番小小的天人交戰就定了七個禮拜21天的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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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2
Bollinger Creek Loop/Valley/Corduroy Hills/Madrone/Virgil Williams/Del Amigo/Sulphur Springs/Mahogany Trail
6.6mile - 5hr

這一路上, 我儘想著回家後要洗個舒服的熱水澡, 穿著短袖短褲很舒服地躺在舒服的床上。 我竟是突然才領悟, 這麼簡單平凡的每天必做的事, 竟是如此美好舒適。

好啦, 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會跳出來說他們不用走得面紅耳赤氣喘如牛一身髒亂也能很清楚地知道這樣的事實。 可是, "知道"跟"體會"到, 真的是兩回事喔! 要不, "洗個舒服的熱水澡, 舒服地躺在床上"這事, 有多少人是每天都帶著感恩的心在做的呢? (我只會想到愉快的夜晚又過了, 明天又要上班了, 真是討厭)。

非得走得千辛萬苦才能體會到這麼簡單的道理, 真不知是終究有領會的慶幸, 還是忒後知後覺的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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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故事的前幾章節--當大衛還在現實世界中時。 尤其第一章, 大衛小心翼翼地, 依著他自己想出來的方法過日子, 希望生病的媽媽會趕快好起來。

"事實上,所謂「失去」的過程相當漫長。奪去他母親生命的病,像個賊兮兮、怯生生的東西,從內裡悄悄慢慢啃囓,緩緩耗盡裡頭的光亮。" (P.27)

"他做盡一切,只希望能讓母親活著。他祈禱。他盡量聽話,以免母親得為他犯的過錯受罰。他在屋裡躡手躡腳,盡力不發聲響,跟玩具兵玩戰爭遊戲時也會壓低音量。他作息固定並努力遵守,因為他相信母親的命運跟自己的行為息息相關。下床時,總讓左腳先著地,才放下右腳。刷牙時,總是數到二十,次數一滿就立刻停下不刷。碰浴室水龍頭與屋內門把時,總要固定碰滿幾次:奇數很不好,偶數就不打緊,二、四、八特別討喜,但是他不喜歡六,因為六是三的兩倍,而三又是十三的個位數。十三真的很不祥。

如果頭撞上了什麼,為了維持偶數原則,他就會多撞一回——偶爾還得反覆撞個幾次,因為頭要不是碰壁反彈,亂了次數,就是因為頭髮不如願地掃掠過牆。他撞得那麼用力,頭殼也疼了,暈眩欲吐。在母親病最重的那一整年,他每天早上起床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同樣的東西從自己的臥房搬往廚房,晚上睡前再全搬回臥房,包括:一冊小開本格林童話選集、翻得老舊折角的《磁力》漫畫集;童話集還得精確擺在漫畫本正中央。晚上,兩本書的側邊要緊靠臥房地毯一角安放;一到早上,則擺到廚房裡他最愛的那張椅子上。藉著這些方法,大衛就能出些心力,幫助母親活下去。" (P.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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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芋長在後院靠房間的牆邊, 不特地走過去關心一下的話, 基本上是完全不會知道它們已經幾代興盛。於是花兀自開了又謝, 謝了又開, 年復一年, 不管人間是非。


一向不愛剪花, 總覺得花開在園子裡才自然。但自然的花可能幾個禮拜也看不到一眼, 於是狠下心來剪了幾枝, 放到花瓶裡, 擺到餐桌上, 至少每天進出廚房還能瞧上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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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糯米大腸是否本來就在菜單上, 還是阿宗麵線換成鹿港小鎮之後新添的菜色, 一看到這名字真是讓人無限嘴饞。只是去了兩次都說賣光了, 也不知是真是假。當初阿宗剛開張的時候, 我也點了好幾次筒仔米糕點不到, 即使未到用餐時間去都說賣完了。


所以來到聽說換了新老闆的台南風味小吃, 看到菜單上有這一項, 二話不說就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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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書裡最迷人的是時間。

如果二十年後會世界末日, 你還要不要認真工作努力存退休金? 如果一百年後會世界末日, 你還要不要生個可愛的娃娃來繼起宇宙之生命(並期待那一代的人能在地球毀滅之前找出解決之道)? 如果是五十年後, 這答案又該是如何?

從來, 都只是天上一日人間十年。 但如果有一天反過來, 人間一日天上幾百萬年呢?

1秒=35.97年, 1分鐘=2158.2年, 4.38分鐘 = 10000年。 一層隔絕了地球與整個宇宙的時間透析膜帶來這樣一個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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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的第一本保羅奧思特紐約三部曲, 很愛。 一直想再找他的書來讀。 只是因緣際會的, 圖書館沒有太多他的書, 僅有的幾本我借回來還回去, 始終沒有展卷閱讀。

我愛他故事裡的孤獨, 卻也因為這樣的孤獨讓我後繼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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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覺得, 把書介寫好, 可能比寫好一本書難。 書可以有一兩百頁去鋪陳去起承轉合, 而書介往往只有幾頁, 只能用精鍊簡短的語言既提大綱又埋伏筆地緊扣人心。 這中間不帶感情大概是很難達成的。 (我常懷疑書腰上或書前書後節取自各種報章雜誌書評之類的推薦有多少可靠性)。 熱情洋溢外加好文筆, 最愛的WC始終在我心中站定天后地位, 灰鷹也是我的書訊來源之一, 他的介紹呀, 是真的有讀過的熱烈推薦還是照本宣科其實字裡行間很清楚, 味道就是不一樣。

這本書就是從灰鷹家看來的。 我實在不是會讀什麼推理呀偵探呀驚悚呀之類小說的人, 可是常常在他家看到很吸引人的介紹就會忍不住跑去找書來看。 在圖書館網頁查這本書時它還在編目中, 喔新書當然更要借回來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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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星期來它一直是我的便便書。 是那種隨時可以停下來, 隔天可以毫不猶豫再繼續的簡單劇情, 但也有著讓我願意多待上幾分鐘的輕鬆愉快。 今天跟著大明王朝被我拎出門, 以備不時之需。

備是備上了。 從140幾頁的地方開始, 讀到150幾頁。 突然很有感觸。 都已經半本書了, 故事似乎還沒有開始, 雖然書裡的人物已經忙裡忙外忙過一陣了。 也不是嫌棄它不好看, 說過了是會願意讀到一個段落再停下來的簡單好讀, 再花一兩個小時讀完不難。 只是突然覺得, 看這樣的書何益? 為什麼要看這種會被我打兩顆甚至一顆星的書? 看書不該是挑了喜歡看的想看的好看的看嗎? 可以小而精, 小而美, 但要小而實。 可我總囫圇吞棗, 因著免費, 有的沒的書都從圖書館往家裡搬。 因為有圖書館, 我有機會可多看了許多平常不會買來讀的書; 也是因為有圖書館, 我老花時間看一些這類不知在幹嘛的書。

更糟的是, 好書把一切都說盡了, 只須細思咀嚼不勞開口; 但這些不知在幹嘛的總讓人覺得不吐不快, 還要花時間寫字發自己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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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我會想要種的花, 只是拍起照來, 巨觀下不甚特別的這些花在鏡頭下微觀還是蠻特別的。 顏色如此多嬌, 更添絢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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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的還是鬱金香, 怎麼看怎麼美怎麼迷人。 本來也想問問他們這是球莖每年都在更新所以長得如此碩大, 還是怎樣照顧能讓這多年生的鬱金香長得如此肥美, 因為我的鬱金香到了第二年要不就長不出來要不就是營養不良的超級嬌小。 但想想還是回到最原始的結論, 來這賞花便是, 不勞民傷財種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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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9

這一天本來是想去Saratoga Ave.上看蘭花展, 叫山友挑個那附近的餐廳吃午餐。 不料以前打死都不肯吃墨西哥食物的山友從墨西哥玩完回來後三不五時就會想著要吃taco/burrito之類的東西, 說什麼都要去Mountain View吃美美介紹的La Bamba

這根本就不在同一方向嘛! 奏摺駁回, 可是一整晚山友還是抱著電腦念茲在茲地想著他的Burrito, 好吧, 我們家吃飯是老爺最大, 那就去吧。

不甘心為了吃一頓飯跑大老遠一趟路, 想起也是在美美家看到的Elizabeth Gamble Garden應該就在那附近, 那就趁機去逛逛吧, 要不然也不知哪一天才有力氣跑那麼遠去逛花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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