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書. 練習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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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7


光看這名字, 就覺得會是我愛的書。 一來野地自有自然荒蕪的美, 只待有人心來分享; 二來明信片是出門去玩時愛買愛寫愛寄的小玩意兒, 用畫的明信片可不就是一個浪漫可言嗎?

書拿到, 小小一本, 就是一疊明信片疊起來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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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


(這一篇是前一陣子比較閒時在公司寫的。 以為帶回家了, 最近突然想起要來把它歸檔時, 在口紅筆跟電腦內卻遍尋不著; 回到公司的電腦裡一個個檔案夾去找, 原來存到一個風馬牛不相及的地方去了。 很有失而復得的感覺, 因為我不僅已經完全想不起來到底寫了啥, 也完全記不得書裡說了啥) 。

這是最近的吃飯書。 一個人吃晚餐, 或是週末有空慢慢吃早餐時, 配菜也配書。 通常配的是大部頭的書(超過四百頁的那種), 但對這書實在是太好奇了, 加上看起來輕薄短小, 外加有借期的壓力, 便插隊了進來。

昨晚, 讀到作者女兒申請大學唯獨耶魯沒上那篇, 不看書卻又愛看我在看什麼書的小毛爹剛好經過, 忍不住跟他說道: "你知道看完這本書的感覺是什麼嗎? 生個聰明的小孩真好!" 想想不對, 修正了一下: "生個聰明又會自動自發的小孩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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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偵探伽利略


會看東野圭吾, 是因為他的嫌疑犯X的獻身。 雖然我並不同意他說的, 這是"最純粹的愛情", 但還是覺得故事好看。 可惜當時不知在忙什麼, 沒有寫心得... 。

所以看到湯川學跟草薙時, 很有故人重逢的親切感--不過這書寫於1998, 比2005的嫌疑犯X的獻身還早上許久。 題外話, 圖書館這一期近了不少他的書, 從wiki跟導讀看來, 東野圭吾也是一位很量產的作者呢。 我應該都會去借來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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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31 會說話的骷髏


會借這本書回來純粹是因為夢枕貘吧。 蠻喜歡他的陰陽師, 雖然才看過兩本。 所以也是在完全不知這書是在講什麼的情況下借回來的。 很簡單的句子跟很多的留白, 所以兩百頁出頭的書也很容易一個多小時可以翻完。 雖說是"一部融合驚悚、奇想、趣味的短篇傑作集", 倒不覺有讓人在讀時或讀後的驚悚, 或讚嘆出人意表的怖局奇想, 讀起來也同陰陽師一樣溫溫的。 是也不錯看啦, 不過還是比較喜歡晴明跟博雅那種帶點淡淡的禪意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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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7 龍紋身的女孩


久仰此書大名, 不過很難得的, 都沒有先看各家書評。 更難得的是, 我花了三個晚上才把書看完, 居然都很循規蹈矩, 沒有先跳到後面去看看人究竟是誰殺的喔!

印象中沒看過什麼北歐作者的書, 連書中正文跟序文都有提到的, 也是心魚超愛的"長筒襪皮皮"我都沒看過, 所以不能以偏概全地說, 我真喜歡瑞典作家這種中規中矩的寫作方式。 可是此等嚴謹不浮誇, 注重細節又不拖泥帶水, 線條簡潔不囉嗦的敘事方式, 真讓我想把它稱為北歐風格呀! 這位作者的書自然是要再看的(可惜他只寫了三本就與世長辭了, 據說瑞典犯罪小說系列一般多以十集作結, 而這所謂千禧系列原也是以十集作為目標), 但如果其他人的作品也是同樣的格調, 我也想一網打盡都找來看呢!

之所以一反常態, 沒有先去看結局, 主要是因為它很循序漸進的寫實吧。 同樣是解謎, 這裡沒有漫天浮誇的特殊高科技, 天外飛來幾筆的莫非巧合(雖然所謂的"巧合"或"契機"對於破案還是需要的), 和無頭蒼蠅般的追趕跑跳碰; 不論是主角配角受害者加害者都跟我們一樣是再正常不過的人。 沒有刻意製造的高潮迭起, 所以不會讓人緊張到想要先知道結局才能安心看下去; 但也不會沉悶遲緩到讓人翻閱的手指意興闌珊的地步, 只會想跟著主角們一步一腳印地走下去, "享受"慢活中抽絲剝繭的過程。 只能說, 這樣的風格很適合我吧! (或者應該說, 我很適合這種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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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人生一瞬


我對詹宏志的印象, 應該是他作為PC Home集團董事長的身份, 和所謂"縱橫數位時代的鬼才"吧。 據說他的書評跟導讀也寫得好, 但我唯一的印象是在WC家中看到說他的導讀"從所羅門王到蘭馬翠"讓她兩度抓狂。

書難得可以留在家中許久(因圖書館搬家, 借期延長), 只是我一直理不出個頭緒來寫。 因為很明顯地, 看完書之後, 我不斷地自問, 如今想要/喜歡看什麼樣的散文? 我原是愛讀散文不看小說的人, 為什麼如今這樣的散文不能吸引我? 尤其, 這書佳評如潮, 還得了個什麼年度獎之類的。

書的前身是來自壹週刊的專欄。 不知是不是因為這樣, 有些段落重覆。 書裡分成兩輯, 輯一標為時間, 有很大的篇幅寫的是他對童年的回憶, 而其中又有大部份與他在遠方山區礦場工作的父親有關。 片段的記憶, 回憶的不確定性, 拍成電影應該就是帶著柔焦的矇矓畫面吧? 他的文筆很好, 說故事也很平易近人, 但就是不會讓我感動或覺餘韻繞樑而忍不住稱一聲好。 我想到小時候很愛的琦君, 想到百讀不厭的英子。 難道離我較近的這塊土地上的童年竟比不上一份已經失去歲月顏色的古老嗎? 亦或者, 二十多年的生命歷程可以如此輕易地改變所謂對"別人的私事"的看法? 還是我對散文的喜愛已經真的變成對"文字"本身的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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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幽冥行者 (The Greywalker)


我不是很喜歡這本書。 不過這純粹只是我對所謂的奇幻小說(或奇幻偵探)不是那麼有興趣。 尤其, 主角海波並沒有安東可愛(跟聰明), 她那總是散發著腐臭味的幽冥境界也沒有拉起影子就可以進入的幽界來得平易近人。 同樣都嫁人生子, 女法師瑪拉沒有斯薇塔來得沉穩優雅, 加上一堆有野心但城府不夠深的吸血鬼... 唉, 我還是喜歡巡者系列。 要講都會奇幻, 在我心中要超越有日夜巡者的莫斯科應該很難吧。

作者說她從構思到成書用了六年的時間。 這期間她閱讀了許多關於粒子物理學, 量子理論, 玄學以及神學之類的書籍, 最後建構出一個存在於更高層能量型態的平行世界, 將故事中的鬼魂及魔法放置在位於純粹物質界以及靈魂界之間的空間之中(P.11)。 她試圖用這些來架構出一個處於生界與死界間叫幽冥境界的灰色地帶, 裡面住著許多奇幻詭異的超自然生物, 而能遊走其間的主角因此成為幽冥行者。

但我倒真是沒看出屬於"閱讀許多"此類書籍的痕跡。 而且, 不要說粒子/量子物理, 連普通物理我都覺得很難, 這些主題真的是可以純粹用"閱讀"來吸收了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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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二手雜貨店之戀


很喜歡這樣簡單清淡的故事, 可是這種像是小品的簡單卻完全沒法用幾行或幾段的文字來紀錄劇情大意。 所以抄一下博客來網路上的介紹好了:

「這家店不賣古董,專賣二手貨。」中野先生如是說。
散發著獨特氛圍的二手雜貨店裡,堆滿了各式各樣的二手商品。看似無用的舊玩意,或許是滿懷各自心事的客人心中獨一無二的寶物。
每天在這家店工作的瞳美、健夫、店長中野先生,以及時常出入這家店的店長大姊雅代,他們四人也都有著一段故事。
覺得談戀愛很麻煩的瞳美,面對幾乎天天見面的健夫,卻無法猜透他的心思;
拙於言辭的健夫,被前女友逼喝醋,只為了治療某種障礙;
屌兒啷噹的中野先生,已婚卻又欠下一堆糊塗風流帳;
風韻猶存的雅代姊,身為熟女藝術家,但陷入一段不倫戀……
在二手雜貨店這個奇妙的空間裡,受過傷的人們各自展現了愛情不同的樣貌,並在這裡找到跨出一步的勇氣。
本書以十二件二手商品為題,串聯起二手雜貨店裡發生的各項溫馨小故事,樸實卻又發人省思。幽默風趣的對白與情節,與二手雜貨店的獨特氛圍做了完美的結合。


以前我都不太懂怎麼會有人就抄錄這些網路上隨手可得的書籍介紹作為心得報告, 但現在想想, 很多時候, 真的能被濃縮被提示卻又不爆雷的, 大概也就是這樣的介紹了吧。 尤其, 是只想紀錄這是本怎麼樣的書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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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夏天.煙火.我的屍體


儘管胡亂借書踩到地雷的機率蠻大的, 我還是很難抗拒每每看到圖書館又進了新書時先借為贏的快感。 翻看乾淨的書的感覺真好呢。 而說真的, 只要十本裡有一本好看的書, 其實也就划算了。 更何況看到好看的書的機率其實也不小, 只是這時候通常寫不出東西來... (或是像這篇一樣, 寫出來但是完全不能表達出真正閱讀時的盡興...)

看到"乙一"這名字時不知為什麼就想到"九把刀", 感覺上像是網路作家出身的筆名呢, 沒想到是日本人, 而這書, 還是他在17歲(有的說16歲)時的初試啼聲之作, 早在1996年就以此同名小說出道得獎, 贏來書裡推薦序裡"早慧天才", "驚世傑作"的美聲。 還好我已經不再相信這些讚語--要不然, 有時候這實在是很適得其反的宣傳呢。

我覺得這本書很好看的原因是它很短吧。 才短短的200頁, 字大行距大再加上頭尾寬敞的留白, 最重要的是故事進行的流暢, 很輕鬆地就能在一兩個小時內翻完, 在感覺還滿滿的時候(也就是還來不及想到任何不合邏輯的劇情發展時)劃下句點, 不得不佩服這位年輕的小朋友真的很會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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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書中謎(The Secret of Lost Things)


覺得是在一再告誡自己要有耐心有耐心的情況下看完這本書的(哎, 看書看得這麼辛苦, 真是何必呢)。 也不是真的那麼不好看, 但我頻頻翻到書末看到底還剩了幾頁.. 然後告訴自己, 要寬容要寬容..。

故事中的我-羅絲瑪莉(Rosemary, 即迷迭香,莎士比亞所謂「代表回憶」), 在沒有告知目前年齡的回憶中, 回憶其18歲時初到紐約, 在一家二手書店工作的青春。 十八歲的混亂, 十八歲的口吻。 害我也一再翻閱書頁前的說明, 想看看作者到底是幾歲(無解)。 鍾曉陽寫作最近再版的"停車暫借問"時也是十八歲, 卻不會如此生澀啊。

當然, 格局不一樣。 鍾曉陽專注於寫一份感情, 而這書裡企圖裝滿了各種東西: 成長/性別/解謎/友情/愛情/鬥爭, 卻架不出一個中心骨幹, 讀來只覺四分五裂, 誰也不屬於誰地在書裡(在主角的18歲裡)湊在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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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9 無形之城(La ciudad invisible)


書看了一半, 我就忍不住上網去看看人家的心得感想。 看到這一篇時幾乎是忍不住大笑稱快。 但我沒法如此暢快淋漓--我有很多的不吐不快非得發洩一下才行。

看書習慣從第一頁看起--不管是作者序譯者序出版序推薦序: 好的序可以言簡義賅地介紹書中的微言大義又不破壞閱讀的樂趣, 更好的序旁徵博引, 從作者到作品到文學理論等等通通含括在內, 序文本身或許還值過書中內容-- 我喜歡知道我將讀到的是怎麼樣的書, 尤其我現在常常在圖書館看到"新書"就先借回來再說, 很多時候根本不知道手中拿著的是本怎樣的書。 比方說, 在翻開這本書之前, 我一直以為它是屬於奇幻類的! (大概是因為這書名跟永夜之城很像吧!)

不過說真的, 看到序裡的介紹我的心就涼了一半。 譬如這個: "這是我看過難得集藝術、建築、歷史、情愛及自我探尋過程的超越時空奇遇"(郝廣才)。 這本書還不到300頁厚, 字不小, 行距也不窄, 真的能容下這麼多的題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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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三張預言牌 (The Drawing of the Three)


英文版花了33年的時間才出版完厚厚七大冊, 還好中文版只花了兩年就翻譯齊了, 所以不用上演那種病危的老婦人或臨終前死囚渴求結局不成的悲劇。 我一次借回兩本, 連等都不用等。

既然羅蘭的世界裡所有人(槍客)都死光光了, 有希望成為槍客的小傑克也因為羅蘭選擇要黑衣人而掉下深淵, 羅蘭只能到另外的世界去尋找有潛力的槍客作為共業夥伴(ka-ket)囉!

很多人都說第二集比較精彩--終於比較有劇情了嘛。 所以我也是蠻期待的。 不過讀完後我還是比較喜歡第一集, 至少裡面還有蒼涼的影子, 有孤獨得不知所以然的荒涼。 第二集在我感覺上是, 公路電影的部分只剩下本來一人變成兩人再變成三人的沙漠行走, 再加上很多很多的警匪槍戰, 毒梟內鬥, 跟不怎麼深刻的擬雙面夏娃。 我對主角們打不死的蟑螂般的槍戰實在沒興趣; 要看人格分裂的話, 三面夏娃24個比利也好看多啦。 但總之, 這也算是個長一點的引子, 用更長的篇幅交代了接下來要一起出生入死的夥伴們的來龍去脈。 除了任意門跟羅蘭可以附身在其他人身上以外, 並沒有太多的奇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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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黑塔I-最後的槍客 (The Gunslinger Born)


黑塔系列是Steven King耗時三十三年寫就的超長篇奇幻小說--而光這第一本書, 就用去了12年的光陰。 他在自序裡提到, 這系列也是托爾金的魔戒啟發下的產品。 但雖然早在19歲時就看了魔戒, 他並沒有立刻提筆寫作。 19歲的他, 還在等著自己的時刻, 等著屬於他自己的故事, 直到他看了Sergio Leone執導的電影黃昏三鏢客(The Good, the Bad, and the Ugly), 他才知道他要的是什麼樣的小說: 要有托爾金那種追尋與魔幻的感覺, 但背景是要壯闊的西部荒野, 還有史詩般的巨大尺寸。

故事發生在一片荒蕪的內世界。 這是個"前進"的世界, 時間發生了一些事情, 越來越弱(P.182), 字裡行間充滿了夕陽末日而了無希望的頹廢的世界。 它似乎是地球的未來, 或說是存在於未來的另一個世界, 還留有地鐵的痕跡(不知道為什麼要蓋在山底下), 還有被當成神明膜拜的AMOCO無鉛加油機殘骸和在廢棄驛站中以原子發電的抽水機; 這裡的人們也讀聖經, 也上教堂, 也傳唱著地球上的歌曲Hey Judy, 雖然他們的文明僅止於槍, 而紙張是超級昂貴且珍貴的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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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歡這一句: 與死人過不去的神秘行業, 合法的叫考古, 不合法的叫盜墓。(P.11)

考古的書有歷史根據, 有古書典章的參考, 有為歷史翻案或再加註解的驚喜, 有文物出土的考據, 團團迷霧中抽絲撥繭, 好看; 而盜墓呢? 添加了小說筆法的冒險犯難, 懸疑刺激, 該是不一樣的丰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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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網路上熱銷的blog作者開始出書後, 其網站的可看性就會或多或少下降。 德朵夫人就是。 雖然她仍舊勤於更新貼文, 但大多都是貼貼美麗的照片, 很少再看到有深度的長篇文章。

要把時間挪去寫書吧, 這是可以理解的。 有好文也該會放在書裡賣錢吧, 這也無可厚非。 所以會很想看看她的書, 看看她一再強調的品質, 也想看看她的遊記與坊間的, 與她的blog上的有什麼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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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4 最西. 新疆記憶

作者說他"用一年說完15天的新疆記憶"(P.135)。 或許是讀者幸運, 只要1~2小時就能讀完15天的旅程跟一年的歲月。

總覺得新疆應該是個可以耗上很多筆墨的地方, 雖然我沒有去過, 也沒有研究過。 但想像中, 空闊的地景, 多變的地形, 諸多的民族匯集, 應該是有很多故事可談的, 不管是永恆或短暫。 但遊記這件事, 本來就是隨人所好; 寫景寫史寫食寫人, 吃喝玩樂的, 緬懷抒情的, 做比較學功課的, 走馬看花的, 隨人隨興囉。 像我就愛記柴米油鹽, 舉凡幾點出發, 幾點回到旅館, 開了多久的車, 走了多遠的路, 各項花費多少, 看了啥吃了啥混了啥都愛記, 越流水越好, 彷彿可以一再確切地重溫曾經的旅途。

但怎樣都好。 用心記, 用眼記, 用筆記, 用照片記, 用影像記... 所以這一本難以歸類的"記憶"讓我特迷惑, 看完之後還真如"記憶"一樣飄渺無涉, 印象朦朧, 摸不著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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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30


很久前看過電影, 覺得很不怎麼樣, 所以一直不太能理解以前的室友怎麼會愛它愛到收集了各種版本的中英文書。 後來才聽說電影跟原著差很多--我覺得很糟的電影只是借了書的外殼而已。 可是一直沒有動力去找書來看(大概是因為對義大利也不是那麼有興趣吧...), 直到日前因為實在太無聊了, 把在costco看到覺得很便宜而買下來的書找出來(書後居然沒記上購買日期!)。


在有陽光灑進來, 有涼爽的微風吹入簾的窗邊, 躺在床上閱讀。 書不重, 怎樣拿著都輕鬆。


只是在相見不相識的一堆義大利文中, 外加完全沒有查生字, 同時跳讀了三章的情況下, 還是結結實實讀上兩天才讀完。 真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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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 是不久前才讀了的紅嬰仔, 怎麼一眨眼, 這位名字很特別的小姚遠已經搖身一變, 長大成了姚頭丸了? 一晃眼是十年的光陰啊!

話說簡媜一家因為姚同學進行學術交流, 來到Colorado的Fort Collins, 借住於CSU已婚宿舍裡, 頭大如丸因而得名的姚頭丸則在離"家"不遠處的Dunn IB elementary school上了一學期的書。 作家就是作家, 這伴讀伴宿伴遊的四個多月, 也就成就了一本書。


我本來以為這會是像楊小妹留洋記之類, 記述小男孩在不同的教育體制裡遇到的各種有趣的功課/實驗/project; 畢竟, 不論是書名中的"老師", 和副標題"一個小男孩的美國遊學誌", 都點名這應該是跟*教育*有關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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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 Brother-Chronicles of Ancient Darkness


很簡單可愛的一本小書。

常在圖書館的架上看到它。 美麗的紅土封面包著透明的厚書套顯得特別乾淨, 在滿架磨損泛黃的書堆中很是一枝獨秀。 照面過那麼多次, 卻因為副標題那幾個小字總讓我沒想把它取下來翻翻。 這"遠古幽暗"總讓我想到黑暗魔法, 滿地奔跑的野獸跟長相詭異的史前怪獸。 我對打打殺殺的奇幻作品不是那麼有興趣, 對動物更是能避之就避之, 就這樣無緣至今。

後來還是借了回來, 想說帶著在墨西哥時看。 旅行時帶小說最容易打發時間了。 不過後來沒帶這本書。

儘管把它從書架上帶回來很困難, 一翻開來閱讀, 進入故事倒是一點也不困難。 十二歲的托瑞克跟爸爸相依為命, 他們不僅不跟族人一起生活, 還刻意避開人群, 單獨在森林中過活。 故事一開始, 被邪靈附身的熊猛烈攻擊托瑞克的爹。 臨終之前, 托瑞克爹要托瑞克發誓往北方去, 在天上的紅眼(不知是不是天蠍那一顆美麗紅星)昇到夜空的最高點之前找到世界靈棲身的聖山。 父親說托瑞克的守護者會找到他, 幫他找到往聖山的路。

為什麼? 怎麼找? 父親原以為未來的路還漫長, 有時間再慢慢說, 但突然之間一切就來不及了。 小男孩必須單獨踏上危險的旅途, 達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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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w問說德國作者的群好看嗎。 咖啡貓說"還算精采啦,像看好萊塢災難動作片"。 我說"群還不錯看啦..。 只是我看了很久很久說...。 不太喜歡它像電影一樣分鏡多線並行看到我都花了。 不過應該是拍成電影場面會很壯觀的那種"。

嗯, 上下兩本加起來快九百頁, 捧著看到手都廢了, 有多少個夜看它看到睡著, 就這樣兩句話做結, 哈哈。

話說某天爬完山之後要找地方吃飯, 看到新開幕的鹿港小鎮又喜又疑, 喜的是有新餐廳可試, 疑的是新開張的店怎麼沒有嘗鮮的大排長龍。 進來一看才知道是舊瓶新裝的阿宗麵線, 除了店名換了, 一切如昔啊。 我不愛阿宗(為此還跟山友吵過幾次), 不過既來之則安之, 點了個鹹酥雞(還意外地蠻好吃的), 我就繼續沉浸在正準備引起驚濤駭浪的甲烷水合物當中。 鄰桌的男子突然按捺不住似地堆滿笑容跟我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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