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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院本萊有六棵玫瑰, 被我種死了兩棵, 還剩下四棵。其實我一點都不喜歡玫瑰, 尤其是紅玫瑰, 如果讓我自己重頭弄花園, 我是不會種玫瑰的。買舊房子的好處(壞處?)就是院子裡的植被都有了, 不用再等個幾年才能看到花草樹林們成長茁壯, 只是當然, 如果是你不喜歡的植物或是不喜歡的設計, 那就變成拔掉可惜不拔掉又看著討厭, 拔與不拔間, 妾身千萬難。 

長得這樣大株的玫瑰當然是屬於拔掉了可惜的那種, 所以只有放生在那裡, 讓生命自己進行它的輪迴。去年冬天玫瑰都生病了, 葉子都長了黑黑黃黃的斑點, 每個禮拜我就是一株一株地剪掉感染到的葉子, 感染到的枝幹, 所有的玫瑰都被我剪到沒有葉子啦! 我還怕失去葉子的玫瑰怎麼行光合作用製造養份, 可是不急, 雨季一過, 葉子嘩啦嘩啦地長了出來, 花苞嘩啦嘩啦地蹦了出來, 春天一到, 嘩啦嘩啦地花都開啦! 





粉紅色的玫瑰長在最左邊, 是後院四株裡身材最好的, 瘦瘦高高的, 同時也是最身強體壯, 疫情蔓延時感染得還不算嚴重。花朵全面盛開時其實大得一點都不含蓄, 讓人覺得美國什麼都大, 連花都比人家大。這時候我只喜歡花中間層層疊疊的纖細。粉紅色不若紅色搶眼, 但近看時初綻的粉嫩加上淡淡的花香還是像小女孩的臉頰一樣, 讓人很想咬上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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