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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書, 走到我最愛的閱讀椅坐下, 還沒翻開來就深嘆了口氣。 若是在台灣, 這應該不會是我會看的書吧。 我對時尚/流行一概不知, 也沒有興趣。 Prada? 聽都沒聽過。 只是可以免費借閱的*新書*實在很難抗拒(哇, 中文版居然2004年就出版了)。 於是就這樣, 我始終沉浮在雨後春筍般冒出的*新書*中(呃, 好吧, 是我看書速度太慢), 任憑其他可能更想看的*舊書*擱淺著。

但好在, 這書一點都不難讀, 是很輕鬆愉快的page turner。 虛構的Runaway雜誌是流行界的長銷雜誌, 知名編輯米蘭達掌管此雜誌, 在業界的名聲地位正是如日中天。 23歲的安德莉亞是社會新鮮人, 讀英國文學的她對時尚界一竅不通, 在畢業後小遊了列國之後, 莫名其妙(履歷表一寄, 面試一談就通過)就找到米蘭達的資淺助理職位。 可想而知, 侍候這樣可以呼風喚雨的老闆可不容易。 比方說, 千里之外的她會一通電話打來, 說要一件裙子。 什麼樣的裙子? 什麼樣的場合要穿? 沒有上下文, 助理們就得攪盡腦汁, 揣測出她要的裙子快遞寄出; 人在巴黎的她, 會打電話給遠在紐約的助理要她們轉接給人也在巴黎的某某某, 助理們一陣雞飛狗跳好不容易找到那人的電話, 才發覺老闆手中就有電話; 或者要助理去報上某家亞洲餐廳訂位。 哪份報? 哪家餐廳? 就靠助理的本事囉! 又或者, 她相中七十幾街上某傢具店的紅酒櫃, 助理多方尋覓無蹤之後, 才發現原來老闆有著店家名片, 店也不在七十幾街上。



安德莉亞(小安)常常要叫上三四份早餐, 只因為老闆隨時會進來卻又不知何時, 早餐得保持適合食用的溫度, 20分過去, 只好扔掉再叫; 寒冬的清晨一早也要跑好幾趟starbucks, 只因為回到辦公室咖啡可能已經冷掉; 買回來一份昂貴的晚餐, 還被老闆怒斥說她已吃飽, 這東西何用, 一把扔掉。 我想, 那樣穿金戴銀的浮華社會, 錢多到計較這種零頭已經沒有意義, 對食物對物資的浪費, 真是司空見慣到根本不會進到腦海裡吧。 要怎樣能知道盤中飱是粒粒皆辛苦呢? 為了身材為了減肥可以眼都不眨地將剩了半盤的食物整個倒掉, 而此同時, 世界上有多少人不僅是吃不飽, 還沒飯吃。


哎, 不過這是個太大的課題。 好命到極點的美國人應該不太會懂。


米蘭達日理萬機, 隨時一通電話就可以把助理們的生活搞得天翻地覆; 她始終搞不清(或不願搞清)助理們的名字, 因為這不值得她花心思; 她要什麼就非得馬上要到不可, 30秒的等待都會讓她抓狂; 跋扈專制, 無法溝通, 可她是時尚界的女王, 流行界的權威, 人人都急著攀親帶故, 也因此, 靠著這份招牌, 即使是位卑職賤的助理們也能打著她的名號, 在人脈的市場上嘗點甜頭-比方用她的名義在很難訂位的餐廳訂到位; 比方硬是ㄠ到還沒上架販售的哈利波特第四集, 專機橫渡大西洋讓米蘭達的雙胞胎女兒可以在巴黎搶先讀。 這也不正是小安想要的? 再不合理再不爽, 等一年約期滿, 有米蘭達的推薦信或引介, 她就能進入她一心想要的紐約客工作--也就是書介上說的, 你願不願意用一年的痛苦換取之後順利往上爬的機會?


又或者, 換句話說, 願不願意去startup被狠操個三五年, 以換取(可能的)IPO後早早可以退休的美好光景?


每天五點半要起床, 一天工作14小時, 累到回家只想攤下來睡覺, 卻還得提心吊膽老闆半夜找人。 這樣沒日沒夜地為了工作, 可以想見首先遭殃的一定是男女朋友關係。 兩人見面說話的時間越來越少, 約好的週五聚會可能隨時因老闆一聲令下要取消, 更沒意外地, 男友艾力克斯精心策劃的美好週末返鄉行一定會有突如其來的意外撞期而被撇下.. 爸媽說她太忙, 都沒時間回家, 連姐姐剛生下的小男嬰她都沒空去看。 好友莉莉呢? 她是不是注意到她意志消沉喝酒過量?


家庭/事業/感情/personal life。 永遠的課題。 值不值得? Priority是什麼? 真的是取捨在個人。


我一直想說艾力克斯會不會後來就跟莉莉搭上了; 或者所謂的天才作家克瑞斯也將成為小安因為米蘭達的人際網路得來的貴人幫她在她想寫作的事業上有所發展, 結果都只是在吃喝玩樂打情罵俏而已; 又或者突然在莉莉家冒出來的毒蟲男原來只是跑龍套的 ... 繁枝雜節很多, 像人生, 放到小說裡無法呼應鋪陳, 就顯得雜亂了。


當然, 也不難預見, 一定有什麼導火線會讓小安決定不再為五斗米折腰, 掛冠求去。 遠在巴黎服侍米蘭達出巡時裝發表會的小安接到通知, 莉莉酒醉駕車肇事, 重傷在醫院昏迷, 不知醒不醒得過來。 自小跟祖母相依為命的莉莉的緊急聯絡人填的是小安, 通知的電話輾轉找到小安爸媽, 而艾力克斯也在醫院照料。 他們紛紛*善意地*關心, 小安難道不該為昏迷的好友連夜趕回紐約, 好讓莉莉醒來第一眼就能看到她嗎?


小安選擇了留下來, 留到時裝發表會結束。 反正莉莉昏迷中, 她在不在她都不會知道.. 小安安慰自己。 對我, 這實在不是很有說服力 -- 昏迷的好友 vs. 工作? 尤其, 先前的情節看來, 小安又沒有讓我覺得她真的很關心莉莉過, 除了兩人從小認識, 十多年來從同校到同居"似乎"是很有話聊的手帕交, that's it. 只因為被列為緊急聯絡人就要很感動到不顧工作跑回去? 讓我覺得啊, 好像是故事發展到該結束了, 就找個人發生什麼事製造點衝突的張力, 再補上一份輿論的壓力來收尾罷了。


直到再度發飆的米蘭達丟下最後一根稻草。 米蘭達欲接一雙女兒前來巴黎參加派對, 不料她們的護照過期, 氣急敗壞地要小安把事情搞定, 把女兒如期送來。 小安非常白話地寫道:那兩個小孩有爸有媽還有繼父和全天候的保姆, 她們的護照過期關我什麼事?", 於是她跟米蘭達說:"去你的" (不知英文原文是什麼), 轉身離去。


離職後的小安, 你猜如何? 穿回陳年的牛仔褲, 每天睡到飽, 愛吃啥就吃啥地把失去的體重吃回來, 而後也是一路順風, 福星高照地找到不錯的下一個工作(雖然不是她要的紐約客)...


另方面來說, 女強人似的米蘭達除了好像整晚不用睡之外, 我們看不到她為什麼能坐穩/擁有那樣的地位/事業, 書裡似乎只想/能彰顯她惡魔般的不合情理, 但我想, 那是因為她強悍強勢幹練的那一面是小安看不到或無法理解的(因為程度不夠層級有差啊)。 第一人稱的小安, 或許會耍耍嘴皮子, 但表現出的就像米蘭達說的, "對時尚一無所知, 更糟的是, 根本就不在乎。 叫妳做事你還會不高興。 妳的能力尚可, 但工作態度不行。"(P.356)。 真的誰就比較可取比較有水準, 誰就比較惡劣誰就比較值得同情嗎? 只不過是在其位謀其事, 大家都該做好自己的份內吧。


總之, 人物刻畫非常平面, 劇情也沒有令人驚訝的轉折, 但還算是不用花腦力閱讀的輕鬆小品, 口語簡單有趣, 但不值得深究。 就, 當作看看另一個離我們很遙遠的世界是怎樣在運作的吧。


同時再想想, 一天14小時工時, 如此壓力, 如此薪水。 "成千上萬的女孩都想要你的工作", 書裡一再重覆的句子。 "你難道不知道有成千上萬的女孩都想做妳這份工作嗎? 她們懂得也不比你少", (P.270) 米蘭達說。 哎, 每次說到經濟不景氣, 裁員多, 工作機會少, 我就是這樣的心情。 聰明能幹又肯幹的人多的事, 或許懷才不遇, 或許時運不佳, 而我在這裡。 但人生啊, 各人有各人的功課吧。


至於譯者的後記.. 真不知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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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chtluf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